导读
深交所1月29日下发关于对扬子新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非
深交所1月29日下发关于对扬子新材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扬子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扬子新材时任总经理胡卫林主导实施上述违规行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扬子新材时任财务总监鲍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扬子新材时任董事长王功虎、时任财务总监秦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二和三负有责任。扬子新材时任董事长孙哲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责任。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时任总经理胡卫林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总经理胡卫林、时任董事长王功虎、时任财务总监鲍俊、时任财务总监秦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哲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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