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2月5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诚锋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威龙科技”)、厉彩霞与浙江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简称“顶度云享”)、陈向宏、桐乡欣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简称“桐乡欣享”)签署协议,约定诚锋实业向顶度云享、陈向宏及桐乡欣享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1,411,347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月29日总股本的299%。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82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本次协议转让总价款为787,293,468元。
诚锋实业向杭州金蟾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蟾蜍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金蟾蜍基金”)、杭州优益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优益增行业优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优益增基金”)合计协议转让上市公司21,183,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金蟾蜍基金、优益增基金与顶度云享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82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本次协议转让总价款合计是72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顶度云享向上市公司除顶度云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诚锋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威龙科技、厉彩霞承诺以全部非限售股份接受预受要约并同时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交割日至顶度云享通过要约收购取得的上市公司23,322,5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9%)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诚锋实业、董剑刚及一致行动人威龙科技、厉彩霞放弃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3,322,5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9%)的表决权且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要约收购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
上述协议转让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顶度云享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向宏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同时,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顶度旅游有限公司(简称“顶度旅游”)购买其持有的浙江顶度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顶度景区管理”)51%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诚锋实业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园林机械零部件及发电机逆变器零组件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业务。本次资产置出及本次资产置入均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资产置入的实施互为前提,任何一项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不予实施。本次资产置出以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资产置入的实施为前提,若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资产置入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资产置出不予实施,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资产置入不以本次资产置出为前提。本次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的完成为前提,如本次股份转让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要约收购不予实施。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43,债券简称:锋龙转债)自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同日恢复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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